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经批准可办理银行汇票业务的营业机构方可办理。2、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先购买汇票申请书,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印鉴相符。同时还须出示购买人的身份证件。银行收取工本费。3、申请人向银行填写“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申请人姓名、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应在“汇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4、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客户缴存汇票金额的款项后签发汇票;签发一张银行汇票,银行收取1.00元手续费,2.50元的邮电费。5、银行汇票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银行汇票必须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全国银行汇票必须编制密押。6、客户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客户要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7、在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第1种观点: 一、投资保证金提交需注意1、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二、投标保证金的运作1、开标前,中心根据银行部门提供的《资金到位明细单》、电子银行查询单及中介机构提供的《参加工程投标签到表》予以核对。在确认无误后,由中心出具保证金到账证明。2、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到位或者未足额提交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均自动取消其参加该工程投标的资格。3、中介机构应将中心财务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收集到招标备案文件,予以备查。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范例XX有限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通过(现金、转账、银行汇款)形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开户银行:投标人银行账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公司名称(盖章):XXXX年XX月XX日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注意的几点问题1、缴纳凭证中的开户信息作退还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汇款需务必提供有效账户以便后期退款。2、缴纳凭证的填写要素必须与银行汇款或银行缴纳相一致,并依次作为退还保证金的凭证信息。3、缴纳凭证日期下方需附加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4)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适用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1)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 投标保证金 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法律客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