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处罚具体为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且没收违法所得;若是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暂停相关业务、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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