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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只有代书人没有见证人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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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立遗嘱受益人可以在场。法律对于受益人是否可以在场无明确规定。受益人即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否在场并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只是在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需要见证人见证的订立遗嘱的方式中,受益人即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指定遗嘱执行人。一、老年人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订立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的具体内容应由遗嘱人自己决定,但是,遗嘱是对遗产和其他事务的处分和安置。所以遗嘱应当具体、明确、清晰、便于执行,防止发生纠纷。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邑。(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写明遗属继承人的姓名。(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并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义务,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遗赠的前提条件。二、口头遗嘱条件有哪些?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2种观点: 立遗嘱人更改遗嘱不需要告诉受益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更改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因此更改或撤销遗嘱不需要告知受益人。但为防止纠纷,最好告诉受益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不需要受益人一定要到场,但是遗嘱人本人必须到场。遗嘱公证的,立嘱人需要带上已经写好的遗嘱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公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已满十八周岁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自己有劳动收入的人。在年龄上,见证人首先就得满足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此做出的法律行为才会具有效力。所以,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能够自主了解遗嘱内容的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是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的。4、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人选择代书遗嘱的,应当让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到场进行见证,然后让其中一人代为书写,书写完毕的,应当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并且注明年月日。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以下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如下: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4、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需要两个见证人,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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