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是已经赠与,父母无权收回。儿子意外死亡,该房产应作为儿子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无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生前立有遗嘱,那应该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配偶,(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四)兄弟姐妹,(五)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为了躲避债务转移名下财产的,会被认定为过户的行为无效,仍然可以执行。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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